近日,为做好市直单位搬迁过程中档案安全工作,防止档案的丢失、损毁、泄密,江西省档案局印发《省直单位档案室馆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各搬迁单位进一步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介绍,档案记载着历史,传承着文明,在搬迁过程中确保档案安全是第一要务。《意见》要求,各搬迁单位要合理安排好单位档案用房,配套档案安全管理设施,按照程序做好清理、登记、审核、监销工作防止和克服松懈、侥幸心理,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各搬迁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要负责做好档案的清点、整理、核查、打包工作,监督指导档案搬迁全过程。 各搬迁单位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对档案搬迁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因措施不到位、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档案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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