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萌萌的老公三乡镇雍陌市场外,面无表情的外来工岳泽宝指着自己的左脸,告诉记者:“这里面固定着一块钢板。”一场交通事故不仅导致他颧弓骨折,还带来了围绕医疗费用而来的一些纠分。事故发生后的伤情治疗花去了他2.6万元积蓄,而半年后若要取出颧弓上的内固定钢板,还得至少6000元手术费用。“已认定对方负全责。可不料对方竟关了手机,跟我玩起了。” 岳泽宝今年39岁,是四川省阆中市人,自1993年来到三乡镇务工。“去年12月1日下午5点多,我骑着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下班,走到沙坦泉眼红绿灯口时,被一辆逆向行驶的无牌摩托车撞倒。”岳泽宝告诉记者,自己当时左脸着地受伤,当即感到剧痛难忍。“对方驾驶员和后座乘客也有受伤”。 双方均到三乡镇医院检查伤势,岳泽宝被查出左颧弓骨折。市人民医院CT检查显示,除了左侧面部软组织挫伤肿胀外,岳泽宝左颧弓确已凹陷骨折。两天后,医生从其左侧发际线前做切口,做好正位手术后,以2块钛板和7粒钛钉固定。“半年后拆除内固定,费用约6000元”,医生在诊断证明中写道。 记者在三乡镇大队做出的第一份《道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看到,事故发生时肇事者陈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沙坦公自雅居乐向新圩方向经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遇岳泽宝驾驶电动自行车迎面驶至,双方避让不及发生碰撞”。但认定陈某和岳泽宝对事故负对等责任。“对方当然很开心,表示愿意承担三个人医药费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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