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提供最新事业单位备考素材,包括行测技巧、申论技巧、面试技巧、公共基础知识、时政热点等。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8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宪法之国家机构考点总结。了解更多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国宪法修正案》。新的《宪法修正案》确立了国家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的性质、组成、任期等,本文将结合2018年宪法修正案,为大家整理宪法国家机构部分的常考知识点。 (一)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中人民代表大会设置到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置到县级,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常务委员会。 (二)行政机关各级。我国有五级,即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以及乡、镇、民族乡。 (四)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其中中华人民国设立最高、地方各级(省级高级、市级中级、县级基层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中华人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省级检察院、市级检察院、县级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知识链接】以下不是:村、居委会,职工代表大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指导但不其工作;协商会议是爱国统一战线上的组织,不是一个,其职能为监督和协商。属马的今年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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