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上海市信用研究会发布《上海市大学生资助诚育指数》。通过对上海19所高校的2000多位学生进行抽样调查,分析了本市大学生资助诚信意识的现状。调查显示,上海市高校大学生资助诚信总体状况良好,资助诚信观念不断增强。但个别学生资助诚信意识还有待提高,除了故意不还助学贷款,未找到理想工作、收入低成为了大学生还贷违约的主要原因。 上海市信用研究会会长、项目负责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洪玫告诉记者,本次调查选取5所综合类院校、3所理工类院校、4所财经类院校、2所师范类院校、2所类院校、1所语言类院校和2所其它类院校共19所高校的学生样本,以问卷调查法、个案法和网络征集为主要调查手段开展调查,共收回问卷2000多份。 调查显示,本市大学生由于家庭经济有限申请助学贷款来完成学业的比例占68.92%。资助资金主要用于生活和学习方面。不想麻烦父母,以后自力更生的占46.99%。 在还款方面,一定会按时还款,或会努力按时还款占比和达到61.39%。说明目前上海市高校大学生资助诚信总体状况良好,上海受助大学生保持平稳,资助诚信观念不断增强,资助育人显成效。 但在受访者中,认为没找到工作不需的占28.49%;离开学校就可不的占17.01%;不清楚的占12.58%。反映出上海市大学生对助学贷款还款政策知识的缺乏。另外,调查结果还显示,持有能不还则不还的占17.11%,说明资助诚育还应加强。 在调查中,对助学贷款的性质和责任非常了解和基本了解的学生占52.12%。而对借款和还款信息会被记录在个人信用记录中这一点,非常清楚和基本清楚的占59.17%。这一数据反映出本市大学生的资助诚信认知水平不断提高。但对助学贷款的性质和责任不清楚的占17.75%。贷款学生的借款和还款信息被记录在个人信用记录中,不清楚的占14.52%。都反映出本市大学生对资助制度和资助诚信知识还需要加强。 在如发生未及时还款情况的调查中,不知道如何办理还款手续的占31.43%;毕业后去向不明,没有主动与银行联系的占39.9%;没有找到理想工作,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占50.87%;工作后,收入太低,无力还贷的占35.8%;认为法不责众,效仿其他欠款者,有意违约的占19.05%;其他的占0.1%。 由此可见,本市大学生助学贷款违约的主要原因是毕业后没有找到理想工作,无固定经济来源;或者工作后,收入太低,无力还贷。 不论是有意还是无心,大学生在毕业后未及时助学贷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影响申请各种贷款。 曾有一位大学毕业生李某,在高校就读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半年内没有固定的工作且收入较低。等半年后工作稳定后开始还贷款,但已经构成了违约,结果发现买房的时候没法贷款。 此外,预期还款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例如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影响办理个人消费信贷、被银行或行政管理部门公布信息等。 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总裁刘小英,除了要继续加大对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意识教育力度外,也应考虑现在高校毕业生因为就业压力大,出现还款困难的情况。可设置一定时间的还款缓冲期,在学生毕业刚毕业的一段时间内,根据情况免还或者少还助学贷款,等毕业生工作稳定收入提高后,再逐步提高还款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