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保监会通报,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鉴于安邦集团存在违反保险法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为保持安邦集团照常经营,保险消费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国保险法》第144条,属蛇的今年多大保监会决定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 《中华人民国保险法》第144条,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二)违反本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由 恒宇国际(www.neivn.cn)整理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