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昨日起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见今日本报6版) 随着网购成为一种主流消费模式,快递业也顺势成为近年来发展最为迅猛的行业。以“双11”为例,阿里一天的销售额就达到了912亿元,由此产生的快件数当然也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快递业之火爆,由此可见一斑。但也正因为发展得太快,快递业也逐渐出一些问题,比如信息安全,比如品投递。在此背景下,适时出台相关行业立法,对快递业加以规范,以保障和促进快递业的良性发展,无疑十分必要。 在快递业存在的诸多问题中,快递员处理快件的现象无疑最为普遍,也最受所关注。对此,意见征求稿已有相关,各大门户网站在报道时也都重点突出了“快递员抛扔踩踏快递最高罚5万元”的内容。行业立法积极响应,当然体现了开门立法、立法的一面,但坦白说,仅仅从经济角度加以制裁,并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 “少则一万元,最高5万元”的罚款,乍一看是抬高了处理快件的法律门槛,很有威慑力,但效果不容乐观。快递员处理快件大多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谁来监督快递员的工作?如果无人监督,那么处罚根本就无从谈起。 为什么快递员抛扔、踩踏快件会成为行业常态?与从业人员的素质关系并不大,而是因为快递行业的发展跟不上市场的脚步。大大小小的快递公司难以计数,但很多仍停留在小作坊式的层面上,在爆发性的市场面前,根本没有规范的管理模式加以应对。快递员是个低门槛的职业,流动性大且没有多少议价能力,职业和劳动权益自然也无从谈起。无论是快递公司还是快递员,利益都是唯一的驱动力,没有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和职业素养。 在这样的现实面前,若想从根本上杜绝快递员处理快件的问题,还应脚踏实地地把目光转向一些更为现实的问题。比如,快递公司的从业资质和业务范围,是不是任何一家快递公司都可以无限量地开展快递业务?再比如快递员的工作和劳动,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更合理的薪酬设计,而不是目前的无底薪加按件计酬,导致快递员完全处于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状态? 行业性立法有很强的针对性,因此应以务实为原则,避免简单和贪大求全。面面俱到,什么都管,有可能什么都管不好。同样道理,行业立法也应该有更专业性的考量和取舍,而不是一味地跟热点跟。否则,立法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