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人社部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停止美甲师职业资格考试鉴定活动,并停止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算是对前几天李克强总理质疑“美甲师还用得着发资格证书吗?竟然还细分为五级!”的及时回应。 今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认定。国务院陆陆续续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事项已达211项。今次由总理亲自出面干预美甲师职业资格准入,显得离奇,但只要了解职业准入管理的混乱,就不难理解这一显著其来有自。 设立职业准入,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之必需,也是世界通行规则。2010年上海的“11.15大火”,起因就是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 1993年,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和发展纲要》提出: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应在获得岗位资格证书后上岗。对未经培训已就业的,要进行岗前培训。这是中国建立现代职业准入制度的开始。 1995年颁布的《劳动法》与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分别要求“对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今天,涉及万千人必须拥有的职业准入资格,依据就是这两条简单的法律。 上述两部法律都没有实施细则。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过《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哪些人应该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表面上看,“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工种(职业)”四条标准表述明确,实则含糊不清。比如美甲师这种职业,既算不上技术复杂,也不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消费者的利益也可以通过市场竞争获得有效,对这个职业设立资格准入的理由在哪里? 而由于没有统一的部门专管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各种有关职业资格的法规规章极易被曲解。2001年,中国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6000多个,工人考核组织1900个,考评人员7万余人。国家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遵循“社会效益第一,兼顾经济效益”原则,但在基层却往往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乱办班”“乱收费”和“乱发证”所在多有。如此一来,鉴定质量不高,导致证书含金量不足的结果不言而喻。 2000年颁布实施《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中便已经有1838个职业,15年过去,社会经济形态已经发生巨变,新的职业每天都在出现。由于相关立法工作严重弱化,相关主管部门获得很大的授权机会,不仅可以给美甲师设立职业准入,也严重简政放权方向。 表面上是职业准入,深层次是简政放权的掣肘,不仅说明哪怕取消一个美甲师职业准入也会动到某些人的奶酪,也说明牵一发而动。单一推进,恐很难奏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