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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范小云委员:建立政策性中小企业发展银行 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20-5-27 16:21:37 人气: 标签:最新公司新闻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范小云认为,为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与复工复产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为我国中小企业长期的稳定发展提供制度性金融保障,是落实“六稳”“六保”的重要工作内容。

  范小云表示,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一方面,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经营活跃,吸纳大量就业,是社会重要基础性经济单元,为社会稳定提供了正外部性。但因其与生俱来的信用状况弱、抗风险能力差等特点,一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这是涉及其和持续发展的基本问题;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等市场化金融机构,因可贷资金来自储户,其运营面临很强的监管约束和市场纪律约束。当前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运营行为上的风险度不断下降,合规的市场化行为难以覆盖和满足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全部金融要求。当前所提供出融资支持,一部分是靠政策号召、鼓励或行政命令实现。这其中的机理是:当前有关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制度设计上,缺少使中小企业、、商业银行达到利益相容的风险分担和损失分担机制,也就无法对商业银行产生有效的行为激励。

  范小云认为,设立具有政策性金融机构性质的中小企业发展银行,健全和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体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制度性安排,是深化我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的重要内容。

  内部方面,我国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对外经济贸易投资发展和国际合作、支持“三农”发展、服务国家战略方面积累了一定的政策性金融发展经验。

  外部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具有广泛的国际经验。美国、、日本、法国、英国、意大利、韩国、泰国、印度等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都有比较成熟、完整和可供借鉴的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安排和管理体系。

  (一)设立旨。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是对商业性金融的引导、监督和补缺。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充分利用现代金融技术,特别是金融科技技术,扶持中小企业经营改善、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为其采购设备等需求提供长期低息的政策贷款,在遇到危机等严重冲击时,为中小企业流动性困难提供融资支持。

  (二)政策性属性。主要体现在:引导和扶持中小企业在服务国家战略的方向转型升级;以上缴利税及增资等方式实现公共投资的收益;高效地满足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实现支持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壮大的政策目标;不以盈利为目标。

  (三)机构设置。银行设总行,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可以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共同提供资本金,以及提供资本金补充、税收优惠、亏损弥补等财政支持。出资但不干预经营。

  (四)资金来源。包括从的借款和发行债券,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长期(最长20年)、低息的固定利率贷款,对政策上特别重要的领域,为实现低息贷款进行财政贴息,提供经营改善和转型升级贷款。

  (五)扶持标准。明确可以支持的企业标准(销售收入或提供就业规模等),在银行扶持中得以发展壮大后不再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不能再与其有业务往来。

  (六)防范风险与监管。可享有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建立的中小企业信息库资源,通过金融科技手段,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实行不同于一般商业银行监管标准的特殊政策性金融监管。

  政策性银行得以成功运行的前提有二:一是中小企业能够得以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有一套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为此,做出以下配套安排:

  (一)成立促进中小企业的管理机构。该机构职能:根据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和实施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经营和培训方面的指导;对以技术创新为主的中小企业提供最新科研和研究动态,设立技术创新专项基金;建立中小企业情况信息库,为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提供数据支持。

  (二)建立相对、系统、完善的中小企业法律支持体系。应界定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标准;规范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为中小企业服务,为中小企业营造更加公平良性的市场竞争;帮助小企业获得采购合同订单(或哪些行业领域的采购一定比例的中小企业中标),获得科研经费;从立法方面减轻中小企业税收、经济负担;对创业初期企业和技术性创新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等。

  (三)鼓励商业银行和其他政策性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性的中小企业发展银行或委托、或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贷款;对于发放中小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以税收优惠或增加信贷额度等方式予以鼓励;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去”,或为中小企业出口贸易护航,提升其国际竞争力。

  (四)完善金融支持体系。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其它投融资体系,形成包括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和政策性融资相结合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进一步发展完善以风险投资为核心的直接融资体系;成立各种专项基金,与政策性银行共同提供资金支持;特别对具有新技术和出口潜力的企业,给予特殊的中小企业创业基金支持;成立向进行生产结构调整、从事技术开发的中小企业提供专项贷款的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基金。

  (五)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建立中央、地方和民间多级政策性信用体系,政策性信用机构为缺乏足够贷款抵押物的中小企业提供,其重点是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合理化投资,与承贷商业银行合作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政策性信用机构与承贷商业银行按一定比例分担风险,向机构提供一定的损失补偿资金,提车选日子也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信用提供再。通过风险分担,增加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六)建立危机紧急应对机制。遭受危机冲击时,应该将促进金融体系恢复和扶持中小企业纳入国家应急反应系统中,使之前存在的融资促进机制得以延续,加快恢复中小企业活力,稳定金融体系。如:调高风险比例、调低费率;调整贷款标准(放宽期限、规模、利率标准),使其更加符合中小企业在危机中的资金需求;通过专门法案,减免中小企业税负等。(经济日报记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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