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case)是名词或代词具有的形式及其变化,表示与其它词的关系。英语的名词有三个格:主格(nominative case)、宾语(objective case)和所有格(possessive case)。但英语的名词除所有格有形式的变化外,主格和宾格都没有形式变化。名词在句中是主格或是宾格,主要通过它在句中的作用和来确定。如: 表示有生命的东西的名词(人或动物)的末尾,加上s,即构成所有格,可放在另一名词之前,作定语用。如: 讲的两种所有格的形式可以结合起来,构成of+所有格形式,表示部分观念或感彩。这种所有格叫做双重所有格。如: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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