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9月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任桐)日前,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获悉,海口市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口市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下称《》)《海口市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其中,《》明确了各项扶持政策,《细则》则是针对《》的实施进行解读。新政策的出台旨在加快培育发展互联网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海口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海口每年将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各项优惠扶持和互联网产业的其他扶持。 另外,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互联网企业,一次性励200万元;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境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一次性励500万元。同时,海口市各大园区互联网企业招商也能获得不同的励,按照《》,每引进一家国内外知名孵化器、众创空间落户海口,园区将获得50万元招商励;每引进一家互联网行业龙头企业在海口市设立总部、行业总部或区域总部,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招商励;引进国家级创新创业行业类比赛前五名项目在海口市落地实施并注册企业,从第一名至第五名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招商励。 记者注意到,今后在海口举办的互联网创新创业活动,按照活动实际费用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时,在国家、省、市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相应名次的海口市互联网企业,按相关报批,每年安排不超过500万元的大赛补贴金用于励优胜者及产业发展扶持。 《》还指出,海口大力支持产业规划、专题研究、行业统计、产业服务、产业宣传、专项审计、资金评审等工作。对于产业带动性强的企业、科研实力强的研究院所,以及在智慧城市、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信息基础设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及“互联网+”等其他最新前沿领域的重大项目,可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扶持。 记者从《》中获悉,互联网企业年薪酬收入12万元以上的员工,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给予办理落户。并按照其年度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额度给予励,连续励3年;如员工有本企业的股权、期权、知识产权交易,按照其交易所得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额度给予一次性励,最高励不超过300万元。 对于互联网企业年薪酬收入20万元以上的员工,在海口工作满2年并缴纳社保的,海口将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5万元。另据了解,根据《》,海口市级财政每年预留不少于5000万元的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用于兑现本的各项优惠扶持和互联网产业的其他扶持。按照长远规划,海口将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不少于5亿元的互联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用于孵化培育海口市互联网企业。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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