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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向社会购买六类公共服务财政局制发管理办法支持社会力量承接职能转移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9-4 18:12:43 人气: 标签:职能支持类

  本报讯 即日起,天津六类公共服务向社会力量购买。为确保此项有序展开,天津下发《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职能转移相关和内容。据

  本报讯 即日起,天津六类公共服务向社会力量购买。为确保此项有序展开,天津下发《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职能转移相关和内容。

  据介绍,购买服务将与事业单位相衔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开市场准入,红利,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加快形成公共服务提供新机制。购买服务的主体是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承接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天津购买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基本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组织管理、社区事务、社工服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等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职业资格认定、处理行业投诉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规范、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等技术服务事项;公车租赁服务、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会议服务等机关后勤服务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监督、评估等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应当由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以及不属于职责范围的服务项目,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财政部门拟定年度购买服务目录,根据实际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

  天津市财政局有关人士称,购买服务原则上按照部门预算和采购的程序、方式组织实施,建立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预算编报、组织采购、过程、绩效评价的规范化流程。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财政部门应根据购买服务合同确立的付费方式和时间要求,按照现有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拨付资金,确保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同时,加大对社会服务机构扶持力度,设立培育发展社会服务机构专项资金,对新设立且主要服务于社会福利、公益慈善等领域的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社会服务机构,采取“以代补”方式给予资金扶持;通过建设社会服务机构孵化园、开展专业、组织公益创投等形式,加强对社会服务机构的培育扶持。天津将建立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民政、工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地开展购买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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